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必备的业务管理系统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9-05-29 15:01  ·  bladmin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是保险经纪人的存在形式之一,是保险市场中的重要一环。保险经纪公司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上,并担任其风险管理顾问,这是其与保险及保险代理公司最本质的区别。

  近年来,金融市场的繁荣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兴盛。因此,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关键则变得十分重要,保险经纪设立还需要配套保险经纪业务系统

  1.和其他公司类型不同,设立保险经纪机构要在正式提出设立申请之前,进行完善的筹建资料准备,其中包括含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在内的可行性报告、还有信息化系统;及含资本金、股权结构、出资比例等在内的公司框架、筹建方案等。

  2.金融领域的新公司成立时,会重点考察股东及高管的从业资质。对于保险机构公司而言,要求其股东必须符合保险经纪人管理及股本出资的相关规定,并持有保险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高管则必须符合保监局提出的任职资格。

  3.正式进入申请过程时,设立者首先要向保监局提交筹建资料和正式的申请报告,并请求保监局同意受理该报告。申请部门的特殊性是在设立保险经纪机构时要特别注意的。

  4.保监局对保险经纪机构的审查重点在于其创办条件、资质及发展规划是否合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收到审查合格的通知书。设立者应在正式申请之前做好充足的资金、资质、人力等准备,防止出现审查漏洞,必要时可通过第三方机构获得资金及资质办理支持。

  5.通过保监局审查的申请者可持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公司框架、内部管理制度、验资报告、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经纪机构的成立形式要符合保监局的规定,即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并投入运营。

  6.保险经纪机构的经营业务包括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新设立的保险经纪机构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然后配套到保险经纪管理系统

  目前来讲,我国对新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审查和批准流程都较为严格,一般建议申请者通过收购已有执照的方式来获得保险经纪公司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