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在即

阅读  ·  发布日期 2021-08-17 15:05  ·  bladmin


监管政策

 

1、 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在即

 

8月11日,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保险有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等组织开展全面摸底工作,逐条对2020年以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排查。

 

其中,银保监会重点整治的四类问题包括:第一,销售误导问题,投保告知不充分,以及隐瞒承保信息等。第二,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问题。第三,经营不合规、不审慎问题。第四,用户信息安全问题。(来源:界面新闻)

 

2、 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为明确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依据,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监管作用,提高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的整体效能,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定》共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总则性规定,包括监管职责体系、派出机构履职原则;二是明确派出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监管;三是明确银保监会授权派出机构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偿付能力监管、辖区内重大风险事件处置等;四是明确与履行监管职责相关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受理等;五是明确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3、 失联保险代理人追责机制正在监管层面推进落实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连发数封“个人接受调查通知书”,急找已离职的失联保险代理人。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保险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延续粗放的发展经营模式,保险代理人“大进大出”,甚至部分代理人在一家公司供职时间都不超过一年。奖金激励下,部分代理人实操中可能存在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为解决这一难题,银保监会今年1月起施行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职后被发现在原工作期间违反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而在普华永道发布的《2021年二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对保险业共开出466张罚单,罚金总计6096.45万元,涉及124家保险机构。(来源:中国保险网)

 

4、 银保监会就《保险公司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制度,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8月9日,银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原保监会印发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稿》相比《试行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六方面:一是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二是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将《试行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准备金监管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集中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三是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四是增加监督管理规定;五是增加法律责任规定,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六是删除《试行办法》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细则另行发布。(来源: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