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监管六大要点

阅读  ·  发布日期 2021-10-22 09:10  ·  bladmin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五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将正式走入历史。
 
五年来,无论是保险业自身,还是互联网技术和业态的发展乃至监管环境,皆已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2018年,原定实施时间为三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到期,当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首版修订征求意见稿,其后又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9月发布了两版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收集的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已纳入相关监管制度。
 
历时两年、三度征集修订意见,最终新规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
 
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的修订,主要把握了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服务实践和审慎包容的原则。
 
《办法》主要有六个要点,首先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三是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四是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五是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六是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与两个多月前的版本(即2020年9月版)相比,正式发布的新规亦有一些调整。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演讲时提及的数据隐私保护、网络安全、促进更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等监管问题,亦在新规中有所体现。
 
《办法》的出台对于行业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对整个保险行业数字化的改革升级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保险机构也将从企业基因、组织形态、技术架构、运营方式、交互路径、产品形态等六大方面做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