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和电话保险合规基础知识

阅读  ·  发布日期 2021-09-07 14:22  ·  bladmin

 
1、什么是互联网保险业务,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0 年 13 号主席令)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称之为互联网保险业务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所称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办法》所称的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
 
2、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哪些行为?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0 年主席令 13 号)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今日保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行为: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
 
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是如何定义的?
 
为有效贯彻持牌经营原则,《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监会 2020 年 13 号主席令)对自营网络平台严格定义为: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4、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什么规定?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0 年主席令 13 号)规定,关于从业人员营销宣传具体要求:今.日.保.条.一是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二是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同时,对营销宣传内容也做了规定:一是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二是营销宣传内容应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三是营销宣传页面应准确描述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5、财产保险电销业务在客户服务管理方面有什么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3]42 号),禁止电话扰民,建立号码屏蔽制度。严格执行禁拨时限:客户明确表示拒绝接听的,1 年内不得再次拨打,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
 
6、电销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揽保险业务吗?
 
不可以。根据《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3]42 号),电销人员应通过保险公司专用的电话号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如实告知公司名称和本人身份、通话目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电销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